「雲端發票」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條款所稱之「雲端發票」係指由雲端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雲端行動科技)所開發之「雲端發票」手機應用程式;「雲端發票會員」係指「雲端發票」手機應用程式已完成會員註冊手續且尚未註銷會員帳號之使用者。
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或變更,雲端行動科技得以於雲端發票或網站公告,會員應隨時注意相關修改或變更公告訊息。若會員於本服務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所有修改或變更。
若會員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會員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為雲端發票會員、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修改及變更。
雲端發票服務使用條款
- 認知與接受條款
- 服務內容與規範
- 服務對象與內容
- 申請註冊之義務
- 會員帳號之管理
- 雲端發票會員不可更改註冊資訊中之手機號碼、手機條碼,若欲更換使用中之手機號碼、手機條碼,則須重新申辦一組雲端發票會員帳號。
- 雲端發票會員可透過以下連結( ?dialogType=apply )申請會員帳號刪除,會員完成申請表填寫與身份驗證後,雲端發票將於14個工作天內進行會員帳號刪除,若會員在刪除作業尚未執行前欲撤銷該刪除申請,可透過刪除程序中,本服務提供之取消刪除連結撤銷該刪除申請,但刪除作業一經執行即無法撤銷,會員亦將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包含已得到點數、票券等會員權益將一併失效且無法復原,帳號停止或刪除前的發票資料不會隨之刪除。
- 雲端發票會員之帳號均設有密碼保護,雲端發票會員得於雲端發票自行修改或重新設定會員帳號之登入密碼。
- 會員帳號相關問題可與雲端行動科技之客戶服務部門聯繫: [email protected] 。
- 雲端發票會員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 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服務上。
-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 上載、張貼、傳輸或散佈任何含有電腦病毒或任何對電腦軟、硬體產生中斷、破壞或限制功能之程式碼之資料。
-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 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
-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 濫發廣告郵件、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之多層次傳銷訊息等。
- 以任何方法傷害未成年人。
- 偽造訊息來源或以任何方式干擾傳輸來源之認定。
- 干擾或中斷本服務或伺服器或連結本服務之網路,或不遵守連結至本服務之相關需求、程序、政策或規則等。
- 對於恐怖行動提供任何實質支持或資源。
- 追蹤他人或其他干擾他人或為前述目前蒐集或儲存他人之個人資訊;或進行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 雲端發票的法律權益聲明
- 智慧財產權
- 專利權
- 終止會員服務
- 使用條款修改及終止
- 準據法與解釋原則
雲端發票會員同意本服務條款並完成會員註冊,即能夠充分享有雲端發票會員權益,包含但不限於享有發票管理、對獎、消費分析服務,以及參加雲端發票獨自或與合作夥伴共同辦理之促銷、贈獎、抽獎或競賽活動。
尚未成為雲端發票會員者,請先下載「雲端發票」手機應用程式並註冊成為雲端發票會員,未申請電子發票共通載具-手機條碼者應同時完成手機條碼之申請及完成驗證。為確保個人權益,申請註冊時應填寫本人正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以及手機條碼驗證碼。若有資料異動應儘速更新,以維持「雲端發票」資料之正確性。
不得冒用他人身分進行申請,否則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若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時,雲端行動科技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該會員帳號,或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
不得冒用他人身分進行申請,否則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若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時,雲端行動科技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該會員帳號,或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
當會員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為身處中華民國境外之會員,並同意一併遵守所處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或雲端發票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雲端發票有權可以逕自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雲端發票應用程式、官方網站或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雲端發票應用程式或網站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雲端發票致使雲端發票應用程式、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雲端發票對於會員因內容供應商、硬體商及其他會員或其他使用者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任何瑕疵與損害,不負擔保與賠償之責。
會員同意並瞭解本公司於各通路所刊播之任何廣告及促銷資訊,其性質屬「要約之引誘」,本公司有權拒絕會員之要約。且會員同意並瞭解,本公司於各通路所刊播之任何廣告及促銷資訊有所錯誤者,本公司將以適當方式為更正之通告,如會員要求本公司履行更正前之資訊內容者,本公司有權拒絕之,會員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之請求。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若會員有下列行為,雲端發票有權利下架、刪除會員相關評論及內容(包含但不限照片、影片)或刪除帳號,包括但不限於: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雲端發票有權可以逕自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雲端發票應用程式、官方網站或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雲端發票應用程式或網站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雲端發票致使雲端發票應用程式、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雲端發票對於會員因內容供應商、硬體商及其他會員或其他使用者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任何瑕疵與損害,不負擔保與賠償之責。
會員同意並瞭解本公司於各通路所刊播之任何廣告及促銷資訊,其性質屬「要約之引誘」,本公司有權拒絕會員之要約。且會員同意並瞭解,本公司於各通路所刊播之任何廣告及促銷資訊有所錯誤者,本公司將以適當方式為更正之通告,如會員要求本公司履行更正前之資訊內容者,本公司有權拒絕之,會員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之請求。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若會員有下列行為,雲端發票有權利下架、刪除會員相關評論及內容(包含但不限照片、影片)或刪除帳號,包括但不限於:
雲端發票應用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雲端發票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應用程式、官方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雲端發票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須對雲端發票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第 I554956 號發明專利「電子發票訊息傳送方法」
2016年10月21日公告,摘要:一種電子發票訊息傳送方法,係在接收到電子發票訊息傳送服務要求時,依據電子發票訊息傳送服務要求中內含之載具識別碼,來查詢取得與載具識別碼相關連之一行動裝置的行動裝置作業系統類別與其推播訊息記號,之後,再依據查詢取得之行動裝置作業系統類別與推播訊息記號,來將電子發票訊息傳送服務要求中內含之電子發票資料傳送至推播訊息記號所代表之行動裝置上。因此,可藉由行動裝置之作業系統業者所提供之推播訊息服務,來將電子發票開立資料或電子發票中獎通知資料,免費且即時地傳送給消費者,一併解決了發票持有與對獎便利性之障礙。
第 I554966 號發明專利「電子發票資料處理方法」 2016年10月21日公告,摘要:一種電子發票資料處理方法,係在管理電子發票之伺服主機中執行。首先會接收電子發票資料,所接收之電子發票資料中,其原始之每一電子發票具有載具識別碼、發票號碼與至少一原始字串,之後,再就所接收之電子發票資料,建立用以標記其中之電子發票的至少一標籤字串。因此,即可應用所標記之標籤字串,來提供消費者有效地對其擁有之電子發票進行分類、檢索與統計。
第 I554966 號發明專利「電子發票資料處理方法」 2016年10月21日公告,摘要:一種電子發票資料處理方法,係在管理電子發票之伺服主機中執行。首先會接收電子發票資料,所接收之電子發票資料中,其原始之每一電子發票具有載具識別碼、發票號碼與至少一原始字串,之後,再就所接收之電子發票資料,建立用以標記其中之電子發票的至少一標籤字串。因此,即可應用所標記之標籤字串,來提供消費者有效地對其擁有之電子發票進行分類、檢索與統計。
基於公司的運作,本公司得無條件停止提供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會員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會員如違反了服務條款或會員提出刪除帳號,本公司得停止向會員提供服務、或終止會員之權利,會員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包含但不限於本公司提供之服務相關,如點數、票券等(詳見點數票券服務條款)。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修改後條款一經本公司的網站上公布即生效,本公司不另外個別通知各位會員。當本公司將修改後的服務使用條款內容於本公司網站上公布以後,會員繼續使用本軟體與服務的行為即代表會員已接受此修改。會員或本公司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服務及軟體之使用。
使用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使用條款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更新日期:2022.06.27